業內的人士都知道,從9月1日開始所有的“互聯網推廣”字樣都將變成“廣告”兩個字。帶來的影響包括:
1、推廣主的廣告既受廣告法保護又受廣告法限制,互聯網廣告跟電視廣告、報紙廣告站在同一起跑線,不再是新時代的寵兒。
2、互聯網廣告包括搜索引擎廣告、信息流廣告等等,推廣素材更加嚴格,發生欺騙或者涉及黃賭毒行為都將嚴懲。
3、推廣主對廣告的行為負責。
4、互聯網廣告平臺擁有審查責任。出事有連帶責任。
另百度內部傳出消息,百度將在9月1日恢復10個廣告位。此消息未得到證實,但是不少SEM接到百度客服電話提及此問題。

此外百度推廣后臺增加信息流操作提示:但是點擊進去卻提示錯誤,不知是不是跟恢復推廣位有所聯系。增加廣告位,或將有利于中小企業推廣,推廣整體競爭將變小。
在9月1日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》開始實施后,所有的搜索引擎廣告都將明確標出“廣告”二字,互聯網廣告偽裝成普通信息的時代一去不復返,而這個時候增加廣告位,就相當于電視臺增加廣告時長,或者視頻網站的片頭廣告從30秒擴張到60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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